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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

2021-11-18 19:41:58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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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保障各方合法价格权益,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邯郸市发展改革委根据《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邯郸市主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邯发改经费〔2017〕125号)中关于“客运出租车运价与车用燃气价格联动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启动邯郸主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燃气价格联动机制,于2021年11月18日起在现行邯郸市主城区客运出租汽车运价基础上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费。

据悉,2017年,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调整邯郸市主城区客运出租车运价的通知》,文件对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与车用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联动方案为:以车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4.42元作为联动机制启动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以及高于每立方米4.42元且稳定一个月时,每乘次加收0.5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达到以及高于每立方米5.12元且稳定一个月时,每乘次加收1.00元燃料附加费;当车用天然气价格降至上述各点及以下且稳定一个月时,反向调整直至取消燃料附加费。

邯郸市主城区各加气站车用天然气价格自2021年9月30日晚或10月1日由每立方米4.29元上涨至每立方米4.49元,并保持至11月1日,已达到联动机制启动点并持续1个月时间。为合理疏导车用天然气价格上涨对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影响,保障出租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保持出租车运价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自2021年11月18日起,客运出租车加收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乘次0.50元。调整后,市主城区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向乘客出具0.5元的收费票据,严格禁止借机乱涨价行为,违者依法查处。(记者杨旭)

责任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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