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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2-04-07 19:06:09 来源: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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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诉讼参与人需办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申请执行等诉讼服务事项的,建议优先选择以下方式,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一、线上办理

立案申请、信息查询、申请执行等诉讼事项建议登录河北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http://www.hbdzfy.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s://lspt.court.gov.cn/)等线上办理。矛盾纠纷化解建议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http://tiaojie.court.gov.cn/)、多元调解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

河北法院电子诉讼服务网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多元解纷微信小程序

二、线下邮寄

线上不便提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邮政专递EMS邮寄至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55号,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转交部门”。

三、办理民事再审及刑事申诉业务

以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或拨打电话03106267214再审材料审查窗口等非接触方式提请。反映信访申诉有关事项,可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反映。

四、诉讼服务热线

如需咨询相关业务,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0310-1236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确需到我院办理线下业务的,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配合安检人员进行提问检测,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其中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还应出示48小时内核酸报告。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等候办事的人员,请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安全距离。办理完诉讼事项后请及时离开。

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能参加庭审等诉讼活动的,可向法官申请延期审理。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直接联系办案法官,我院将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大执行案件的网络查控力度。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敬请谅解!我院将尽最大努力提供更加安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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