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七旬老汉过失引山火 25公顷森林被烧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4-07-07 15:57:08 责任编辑:王春锐

    河北新闻网讯(马俊萍)7月2日上午,武安市检察院在武安市管陶乡朝阳沟村出庭公诉了一起森林失火案。

    2014年6月7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孙某在自家地里用干草烤撅头把时,不慎将山上的树木引燃,造成山林着火,过火总面积25.44公顷。据查,孙某已满76周岁,身体状况较差,该案系过失引起,且案发后,孙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态度好。办案检察官针对审查情况,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并对孙某从轻处罚,从受理案件到移送起诉仅用三天。

    为更好地教育当地群众,武安市检察院与法院协商于7月2日上午在案发地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300余名村民旁听了庭审。法庭上,公诉人对孙某涉嫌失火犯罪的事实进行了指控,并就失火罪的犯罪构成、社会危害、发生原因及预防措施等,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同时结合朝阳沟村位于朝阳沟风景区,森里覆盖率高,易引发火灾等实际情况,提醒大家增强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被告人孙某当庭认罪、悔罪,最后,法院采纳了公诉意见,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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