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委、市政府日前决定,继续对新录取家庭贫困大学生给予资助。
具有我市户口、在我市参加高考,被录取的家庭贫困大学新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教育、民政部门认定,可申请一次性学费资助:烈士子女,困难优抚对象家庭子女,见义勇为学生或见义勇为者家庭子女,英雄人物或其子女;“三无”对象学生(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抚养义务人但无抚养能力),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父母一方死亡或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或农村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持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特困职工优待证》家庭的子女;生活困难的劳模子女;因病、因灾或遇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子女。
据悉,市负责对本科一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各县(市、区)和冀南新区、经济开发区负责对所辖区本科二批及专科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每人一次性资助不低于3000元,专科贫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不低于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