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冯涛 河北日报、河北新闻网记者刘剑英、白增安)日前,邯郸市启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重点检查相关县(市、区)淘汰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及电力、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特别是对存在问题的52家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限期在9月底前完成整改验收。及时解决建筑施工场地和道路运输扬尘、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问题。
强化水污染防治,确保饮水安全。对岳城水库、滏阳河、羊角铺等5个城市集中饮用水源保护区,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防控工作。检查、监测全市所有渗坑的水质和纳污情况,建立台账,对污染超标的渗坑要监测周边土壤及周边地下水水质,并限期治理。全面排查辖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输水工程沿线排污企业,严打各类违法排污行为。
开展涉重金属、医药制造企业“回头看”。对2013年整治的9家涉重金属企业、3家医药制造企业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停产整顿、严厉查处;对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对涉嫌环境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对群众举报、信访、媒体曝光的涉案企业,查清是否录入排污申报系统,对未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的,环保部门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并立案处罚,电力部门不得为其供电,水利部门不得为其提供生产用水。对重污染小企业,严格按照“断电断水、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地貌”的取缔标准,发现一处,取缔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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