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为职能部门戴“紧箍” 为企业处理问题76件

来源:邯郸日报  2014-09-16 11:22:16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以前,一年至少要应付上百次的检查、收费,现在减少了三分之二,企业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永年民营企业建发公司负责人深有体会地说。据悉,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建立完善进企审批制、重大处罚备案制、项目限时办结制等长效机制,为政府职能部门进企业执法检查、办理证照等戴上“紧箍”,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全面优化发展环境。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各部门到企业基层检查、收费次数过多的情况,从今年起,他们从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着手,在全县推行进企检查、处罚审批制度。除刑事案件、安全生产事故、环保事务和税收外,任何单位和部门进企业前必须到县优化办办理审批备案手续。无“进企检查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到企业检查、收费。职能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不得以罚代管。执法执纪部门对企业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以及查封账目、扣押没收财物等对企业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强制措施时,必须在决定前15日内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批,同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为保证这些举措落到实处,该县从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企业中,选择了3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作为发展环境监察点,聘请100名公道正派、社会责任感强的人员为发展环境监督员,对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公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他们每季度召开一次典型案件处理大会,公开处理损害全县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对在一年中出现二起以上典型案件或有较大影响案件的单位给予黄牌警告,实行重点监管。截至目前,该县接到各类举报和企业反馈的问题76件,当场处理30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理的46件。 (记者刘虹 通讯员常领山、王秉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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