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中小学周边二百米内不得摆摊 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邯郸晚报  2014-11-26 10:44:22  责任编辑:王春锐

    记者从邯郸市食药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和广大师生身体健康,11月17日,市政府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制定出台了加强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通知》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对经营环境和经营条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对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的,坚决依法取缔。加强日常监管,严把进货关、销售关,确保校园及其周边经营的食品来源正规、渠道清楚、质量可靠;监督检查库存和销售情况,及时清理、依法处置问题食品;严格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加大抽检力度。同时,要求城管部门牵头对中小学校门200米范围内的食品固定摊贩、流动摊贩进行清理,不得摆摊设点;强化食药监、农业、教育、公安、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并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12331”投诉举报热线作用,落实有奖举报政策,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同时,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行为,严厉打击销售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侵权仿冒和“五无”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两超一非”等劣质食品行为,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有效震慑不法分子。此外,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校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通报制度。(记者温洁通讯员赵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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