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
把执法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环节,是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峰峰矿区检察院大胆推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一般刑事案件从案件的审查批捕到出庭公诉,都由一名主任检察官完成,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办案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
随着主任检察官独立行使检察权空间的增大,加上审批环节的减少,更便于主任检察官对案件的自主决定,提高了办案时效增速、节省了办案资源。因为在批捕环节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审查,起诉环节还是原承办人,因此就不用二次熟悉案件,可以确保及时有效收集证据,大大提高办案质效。
“在张某某诈骗案办理过程中,从收卷到批捕仅三天时间,最终起诉到法院也只是1个月左右。这在没有实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之前是几乎不可能做到的。”峰峰矿区检察院主任检察官连新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