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时代拉开帷幕 邯郸企业年检信息网上公布

来源:邯郸日报  2014-12-16 10:33:56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李珊珊

    12月12日,邯郸市丛台区某企业负责人在市工商局企管处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登陆“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公司会计李女士告诉记者,以后不用再往返企业和工商进行年检了,上网就能实现企业年度公示。

    原来的年检变成了年报,今后登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只需输入企业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营业执照号、组织机构代码,便可查询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所有相关信息。

    记者从邯郸市工商局了解到,10月1日起,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及《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以下简称“一条例五规章”)正式实施,初步构建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体系。以此为标志,信用监管时代拉开帷幕。

    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一条例五规章”立足于我国实施市场主体“宽进”之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信息公示和信用约束,对现行市场监管制度进行了重大调整,既是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重要支撑,又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推进器。

    据介绍,《条例》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有在河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和部分外地来冀企业的信用信息都将公开可查。市场主体的基本信息,包括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的刑事、民事判决,是否按时纳税、缴纳社保等信息。

    有人质疑,如果任由企业自行在网上填写年度报告,会不会存在虚报、瞒报的情况。对此,业内人士表示,企业一旦失信,将面临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工商部门会不定期进行网上抽查,虚报、瞒报的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事由自列入之日起满3年仍未消失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也就是所谓的“黑名单”制度。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截至2014年11月底,2013年度全市需要进行年报企业50262家,已报送5904家;需年报个体工商户155659户,已报送4797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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