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关爱残疾人
解读《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四大亮点
日前,《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届时,已运行近十年的原《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废止。新《邯郸市残疾人保障办法》究竟有哪些亮点?本报记者在此整理出四大关键词,以便广大读者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关键词】医疗
建立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对新生儿可能致残病种(包括听力、甲状腺功能减退、苯丙酮尿病等)筛查实行免费制度。
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制度。对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人,指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给予补贴,对六周岁以下残疾儿童免费提供抢救性康复。
将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残疾人应当提高住院报销比例20%以上,住院费起付标准应当降低30%以上。
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残疾人,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对享受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待遇后仍有困难的残疾人,应当提供特别救助和康复治疗补助。公共医疗机构对贫困残疾人免收挂号费和注射费,减收不低于5%的治疗费、10%的检查费、50%的住院床位费、30%的手术费。
【关键词】教育
根据需要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殊教育班,或者以随班就读的方式对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不便到学校就读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采取巡回教学、远程教学、社区教学以及家庭课堂等形式实施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