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5〕4号)要求,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月10日8:00—1月14日24:00,由蓝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具体内容包括:一、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脏、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不要外出;一般人群停止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如不可避免须采取防护措施。
二、建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减少能源消耗;建议公众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建议优先使用低毒性、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建议停止开放景观灯光;如确需必要建议企业在12时到16时间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响应区域内,12日限行车牌尾号8、9、1、0;13日限行车牌尾号3、5、7、9;14日限行车牌尾号2、4、6、8的机动车辆(不含军队、警务、应急指挥、环境执法、急救、消防、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公交车、出租车、外地车辆)。进入北环路、西环路和主城区的其它车辆按市交警支队有关规定限速行驶。
《通知》还安排了其他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