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抓城乡重统筹,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
强化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多规合一”工作。对城市的重要节点和重点区域,搞好修建性详规和城市设计。坚持规划即法、执法如山,杜绝盲目决策、随意建设。
实施一批重点城建工程。突出抓好东区开发,启动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快实施科技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传媒中心、妇女儿童中心等公共设施项目,完成客运枢纽一期工程。推进新区路网、场站、河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老城区市政设施建设。加强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创新多元融资和可持续资金保障机制。
加快县城扩容升级。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县城和开发区,实现产城互动。培育一批特色小城镇,让农村居民实现就近城镇化。创新户籍管理体制机制。全市城镇化率提高0.5个百分点。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全面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抓好先行试点。
(六)抓生态治污染,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抓好重点行业治理。全部淘汰市区和各县城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如期完成“五个行业”综合治理工程。严格执行钢铁、电力、水泥、焦化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全面改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治理设施,坚决关停排放不达标的重污染企业。综合整治城市及周边扬尘,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全部淘汰黄标车。
搞好生态整体修复。持续开展“绿美邯郸”攻坚行动,完成造林绿化52.5万亩,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7.7%以上。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平方公里。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搞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
完善污染防控机制。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注重用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和推进排污权交易,实施全天候、全过程在线监测,坚决杜绝偷排偷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