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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交警辟谣:“2015新交规”子虚乌有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5-01-29 08:45:41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董源

    驾车拨打手机

    谣传:记3分,罚100元。

    正解: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50元,记2分。依据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十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四条第二项规定。

    酒驾

    谣传:记12分,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正解:据饮酒程度不同,对饮酒驾驶机动车和醉驾机动车给以不同处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车中抽烟

    谣传:记1分,罚100元。

    正解:建议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不要吸烟、饮食等以妨碍安全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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