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负责同志详解新政
邯郸市九条房产新政出台后备受市民关注,其中住房公积金新政中的“商转公”与百姓利益密切相关,一时间问者如云。“商转公”即具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职工,可将原来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什么条件可以“商转公”?办理的流程是什么?为此,记者专访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处处长贾书斌,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解读。
记者: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答:是指具备办理邯郸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含各县、市、区)内购买普通住房,办理了商业性住房贷款,且尚未还清贷款,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
以前,有部分职工虽然缴存了公积金,但缴存时间不够一年,买房时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现在条件放宽了,缴存半年就可以申请了。还有一部人,当时买房时没有工作单位或单位没有缴存公积金,不得不选择商业贷款,后来因为参加工作或原单位给缴存了半年以上公积金,现在也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了。
记者:相比商业性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好处?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政策性贷款,利率比商业性贷款低,贷款职工可以节省利息支出。
以贷款40万元、30年为例。商业性贷款年利率为5.65%,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75%,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商业性贷款每月还款2308.93元,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1852.46元,两者每月相差456.47元,30年累计可节省利息支出164329.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