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邯郸广平县全面开展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推广工作,在主城区和7个乡镇严禁销售、使用散煤,对不符合规定的散煤经营摊点、散煤经销加工厂、蜂窝煤厂全部取缔,并在县城主要出入口严格检查散煤运输车辆,除特殊情况得到批准外不得将散煤运入县域区。同时,全县大力推广洁净型煤和清洁高效燃烧炉具。
为做好散煤治理工作,该县建立长效机制,以“监管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为目标,健全执法检查机制,每月定期拉网式检查一次及不定期抽查;整合环境保护、质监、工商、交警、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城管等部门执法资源,充分发挥现有煤炭质量快速检测点、交通运输治超点的作用,重点瞄准生产加工、散煤运输、散煤使用三个环节,采取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明察暗访和群众有奖举报相结合、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根据集中整治和现场查看、资料审核等情况,对各乡镇散煤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通报考核结果。
为做好洁净型煤推广,该县由环保局牵头,环保局局长任组长,工商局、交通局、公安局、发改局、质监局、城管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各成员单位配合,全面负责散煤治理和洁净型煤的生产、储存、配送中的质量监管及环保监督执法工作;按照散煤替代要求,对使用洁净型煤的情况进行监管;监测和分析用煤环境效益,评估洁净型煤替代工作效果。
据了解,广平县为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洁净型煤推广使用的良好氛围,县发改局牵头,宣传部和各乡镇配合,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平面广告、大屏幕、宣传画册、标语、乡村广播站等多种载体,加大对雾霾危害、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和洁净型煤推广使用的宣传,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洁净型煤,不使用劣质煤及其制品,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和单位的环保意识。(记者刘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