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邯郸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再度加力,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将持续对各县(市、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特别是重点行业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明查与暗查相结合是此次督导的主要手段之一,特别是对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煤电和锅炉等重点行业生产调控措施落实情况,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方式,从严督导检查,并将根据督查结果严查环境违法,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制度保障督察常态
今年,邯郸市多措并举,重拳出击,举全市之力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继续在削煤、压钢、减排、控车、降尘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有关会议研究部署。
实行“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市级环保督察制度是邯郸市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6月份,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坚决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建立市级环保督察制度。市政府制定印发《2016年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并与各县(市、区)签订“责任状”,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实行综合指数和改善率双排名,今年一、二季度对12个县(区)各扣缴100万元生态补偿金。
市政府还成立市空气质量保障应急指挥中心,聘请国内大气治理专家指导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高科学治霾、精准治霾水平。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多措并举推广清洁能源
推广“煤改气”工程是邯郸市开展大气污染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在去年对主城区及周边区域燃煤用户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邯郸市今年对中心城区及周边区域村庄(社区)内燃煤用户继续实施“煤改气”工程。主城区“煤改气”工程继续外扩,市环城高速以内及北部永年部分区域139个村庄(社区)59015户居民全部实施“煤改气”工程。工程完成后,年可消减煤炭消费14.9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约0.3万吨、烟粉尘排放约0.88万吨、炉渣排放约4.48万吨。
同时,为全面推广清洁能源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邯郸市还实施了“气改气”。今年3月2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印发邯郸市主城区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主城区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工作的通告》,决定在主城区实施天然气置换焦炉煤气工程。11月14日,华泰小区、稽山小区等25个小区天然气置换工作完成。至此,邯郸市主城区50多万燃气民用户彻底告别煤气时代,全部用上环保、清洁、高效、安全的天然气气源。
针对散煤治理,邯郸市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散煤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制度,市发改委、农牧局、城管局、工商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共同对散煤污染整治工程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进行联合督导。
邯郸市还通过加强农村原煤散烧治理,实施原煤清洁燃烧改造,鼓励引导农村居民使用民用新型高效清洁燃烧炉具,开展天然气、秸秆能源化利用、地热、太阳能、农业生产清洁用能等多种燃煤替代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