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日报讯(杜志强 孟令卫)2011年,邯山区法院突出八个重点,不断加强各类民商事案件审理工作。
一是对买卖、加工承揽、物业管理、服务等合同案件,贯彻合同自由原则,依法制裁违反合同的行为,解决了当事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定金、预付款、违约金、赔偿金等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经济的发展。 二是针对借款、保险、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准确把握诉讼主体、诉讼时效、合同效力等法律问题,依法化解金融风险,维护了公开、公平、有序的金融市场竞争秩序。 三是通过涉农案件审理,保障了农村政策的落实,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及时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有效劳动合同得以履行。四是积极稳妥处理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案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管理和用工,化解劳动关系双方的矛盾,维护了社会和谐。五是加强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注重引导当事人强化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家庭和睦和社会文明进步。六是及时处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七是把执行法律和执行政策结合起来,强化诉讼调解,丰富调解手段,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水平,适时在庭前、庭上、庭后做多方面的调解工作,提高案件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定纷止争。八是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下岗职工、民工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等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费、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缓交和免交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