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邯郸监狱公开开庭审理罪犯董某减刑案件,庭审过程通过网络进行了直播。多位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通过互联网收看。
本案审判长李卫疆表示,今年以来,市中院强化司法公开的力度,对各类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录播)是司法公开的一个重要内容。此次市中院首次实现了通过互联网对受理的减刑案件进行全程视频直播,以后将渐成常态。通过网络视频直播减刑假释案件,是网络时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案件公开审理让大家更加了解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同时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六类案件的减刑、假释必须开庭审理
最高法院于4月23日发布了《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下称《规定》),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六类案件的减刑、假释必须开庭审理。
据了解,这六类案件包括:1.因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报请减刑的;2.报请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幅度不符合司法解释一般规定的;3.公示期间收到不同意见的;4.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5.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系职务犯罪罪犯,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及其他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社会关注度高的;6.人民法院认为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
李卫疆表示,对减刑、假释案件实行公开开庭审理,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有利于阳光司法,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案件审理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