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的三聚氰胺事件到2014年的上海福喜事件,如何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国人最揪心的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执法部门频频亮剑,国家和地方采取各种专项行动,对于肃清食品市场,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还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具有积极的意义。
为巩固现有成果,贾丽辉委员建议: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让执法者有法可依,比如在案值的界定上,不仅要将在现场查获的案值计算在内,还要追查其台账,将其制假以来的违法所得全部计算在内,提高违法成本,作为量刑依据;同时改进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考核机制,调动各参与部门的积极性,只要是假冒伪劣食品,工商、食药监都可以予以打击,并将打击的成果纳入其年度考核指标,对于在打击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逃逸的无头案,也将按照查没的假冒伪劣食品的案值核算成其工作的成绩;此外,政府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整合举报管理制度,创新举报管理机制,对外统一公布一个举报电话,根据市民举报内容进行内部分工部署,从而保证制假售假的查处更加快捷、有力,并让群众和企业参与到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行动中来。
本报记者温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