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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实施“白烟”治理 不达标即停产问责

2018-02-01 11:11:17 来源:邯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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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邯郸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力推进当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几项重点工作整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特别提出,全面开展电力、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烟囱冒“白烟”治理工程,要求大气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对逾期未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要求的企业,进行停产整治,限期完成治理任务。

据了解,电厂煤炭的燃烧、钢铁企业的烧结机、焦化焦炉产生烟气经过脱硫净化处理后,烟气通常是接近饱和态的湿烟气,其相对湿度较高,白色烟气含有大量的硫酸盐、硝酸盐,硫酸盐、硝酸盐微粒进入大气中成为吸附其他污染物的“核”,是造成雾霾的一个重要因素。

据有关专家介绍,对烟气进行除湿和加热处理,是白烟治理的关键。对烟气做除湿处理,能够有效减少烟气中硫酸盐、硝酸盐等二次盐污染。目前“白烟”治理技术有:冷凝换热法、白烟换热法、加高烟囱+烟囱内设置导流装置、蒸汽加热、湿电除尘器、燃气直接加热等方法。各种方法各有利弊。

目前,峰峰矿区五家焦化厂已先期开展“白烟”治理工作。其中,邯郸东信煤焦化有限公司采取降温+离心处理技术,主体工程已经完成,设备已经安装完毕,很快就会投入运行。在烟气“脱白”的同时,可实现降低白色烟气中的烟尘20—40%,二次盐能去除70%以上,有效减轻对大气的污染。

“白烟”治理是一项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按照市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29”方案,涉及的13个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整改目标,组成行业督导组,重点对本行业承担工作任务进行督导;市政府督查室牵头成立综合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各部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缺失、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将严格按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量化问责规定进行问责。(冯涛蒿文祥)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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