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及省政府批准的《关于2016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第二批专项资金分配意见的请示》,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下达我市2016年第二批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9796亿元。
据悉,这批资金将在确保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燃煤锅炉治理、散煤压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露天矿山污染深度整治、焦化行业污染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基础上,统筹用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6年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点》中的相关工作。
近年来,中央大气资金为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强力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特别是在拆锅炉、拔烟囱、中心城区煤改气、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新能源车推广、居民煤气改天然气等多项大气治理重点工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檀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