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条关于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消息在网络朋友圈热传,该消息称“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对此,记者联系了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该消息不属实。”
“朋友们注意了:温馨提示!如果你身边有男60岁以上,女5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日开始可以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这条关于计划生育奖励的消息一出,备受市民关注,有市民信以为真,也有市民对此产生质疑。
对此,邯郸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消息并不属实,为谣言。”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登记,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到子女18周岁止,对独生子女父母由双方所在单位每月分别发给不低于10元的奖金;独生子女父母,是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时分别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是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居民的,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适当补助。(实习记者曹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