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燕赵都市报见习记者赵晨光)日前,一则内容为“肥乡有人偷小孩”的消息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传播,引起广大网友转发关注。记者从肥乡县公安局获悉,网传违法嫌疑人“偷小孩”内容不实,实为两人合伙盗窃钱包,村民“误以为对孩子不利”。
9月25日,记者看到视频时长为47秒,显示一身穿深色衣服男子被村民控制,视频中有声音称其为“两名偷孩子团伙成员之一,另一人逃脱”,且背景显示为肥乡县旧店乡,同时,视频中一女子称事发时,“我抱着孩子不松手,这才把我的钱包偷走了”。
25日23时许,记者从肥乡县公安局了解到,视频中描述此事的女子确为受害人。据案情通报,25日12时46分许,该局旧店乡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赵某某报警称在旧店乡西北高村自家商店内发生一起盗窃案”,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违法嫌疑人闫某某(现年27岁,邯郸成安人,聋哑人)抓获。
随后,派出所民警在一名特教学校手语教师协助下,通过与闫某某进行手语沟通,以及对案情调查得知,事发当日12时40分许,违法嫌疑人闫某某、何某骑摩托车从邢台市去往邯郸市成安县,途经肥乡县旧店乡西北高村,发现受害人赵某某商店门口的一辆电动车上有一钱包。随后两人商议,由闫某某假装购物缠住赵某某,由何某进行盗窃。但由于闫某某是聋哑人,在购物过程中对赵某某及其抱着的孩子“指指点点”,使赵某某误以为闫某某要对其孩子不利。与此同时,何某将赵某某电动车上的钱包盗走,被门口路人发现后,何某驾驶摩托车逃跑并将钱包扔到路旁。随后,闫某某被赶来的群众控制并报警。
26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肥乡警方正组织警力加大对该案的侦查力度,同时采取措施实施对另一名违法嫌疑人何某的抓捕,并望其能主动自首。肥乡警方也呼吁广大网友,在不明真相情况下,切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于儿童安全,做好防范、保持警惕很有必要,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求助,有疑问也可咨询公安民警,但若仅凭想象、猜测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造成较大的恶劣社会影响,或恶意传播谣言,依法将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