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措施推动散煤污染整治
记者日前从邯郸市环保局获悉,邯郸市将利用三年时间,对全市散煤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基本实现全市城乡散煤替代和清洁利用,有效降低散煤污染。年内取缔劣质煤销售网点,规范煤炭经营行为。
为确保散煤污染整治目标任务如期完成,邯郸市在城市、农村、流通等领域实施六项措施。采取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大力推进“煤改气”,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完善供热、燃气管网建设等措施,城市地区率先实现散煤归零。实施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实现农村地区散煤压减替代。通过调整煤炭市场规划,规范散煤经营行为,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监管外来煤炭和过境外煤,实现流通领域散煤达标。严格控制劣质煤开发生产,加强现有煤矿煤炭洗选设施改造,加强型煤煤质监管。完善洁净型煤生产配送体系和营销网络,制定全市天然气管网规划和煤改电规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提高清洁能源供应能力。各级各部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煤质监控和联动执法,对散煤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开展整治,倒逼劣质散煤主动退出。
据市环保局相关人员介绍,在散煤污染整治中,邯郸市中心城区和各县(市、区)建成区2016年共压减替代散煤25.9万吨,农村地区共压减替代散煤40万吨。2017年全面完成城乡散煤压减替代。2018年进一步巩固散煤压减替代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对劣质煤进行整治,要求今年年底前,通过取缔一批手续不全的,整顿一批环保不达标的,规范一批合法运营的,完成全市煤炭经营单位深度整治。通过散煤污染整治,到2018年,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量分别削减2.8万吨、0.3万吨、1.9万吨。(记者王金玲 通讯员冯涛 冯立坤)